我仳離多年瞭,一線都會,有房有車,支出不錯,前段時光在婚戀網上熟悉一個女人,32歲,帶一個4歲女孩,她告知我是獨身隻身,第一次會晤我請她在一傢日料店用飯,周遭的狀況不錯,兩小我私家也聊的比力輕松吧,彼此之間都比力對勁,到我這個春秋再婚不會太在不測貌,重要仍是斟酌是否合得來,不外她身體表面都很不錯,辭吐也比力有風姿,我沒有強哥臉盲癥,仍是想自動一點多接觸一下。她說由於老公賭球虧瞭良多錢而仳離的,此刻在一傢私企事業,薪水4k,和怙恃同住,一小我私家帶一個孩子仍是比力辛勞,經濟上也比力局匆匆的,我告知她會接收她的孩子,待之視如己出包養妹,也會做她們娘倆頑強的後援的,望到她眼角有淚流出,其時就同情心泛濫,想可以開端這一段情感。就如許相處瞭三個月,彼此之間也比力融洽,也有過親密接觸,不外我有兩個迷惑,第一我幾回讓她把女兒帶過來熟悉一個都被她找捏詞推失iSugar宅宅找包養瞭,第二我幾回想送她歸傢都不讓,半個月前離開後我跟蹤她,竟然發明她竟然仍是一傢三口住在一路,之後在我的追問我才告知我她此刻處於分居,她老公拖著不願辦,她說過年前會解決好的。我此刻有點糾結啊,假如拋卻,感到這個女人各方面都不錯,難得碰到投緣的,假如繼承來往,在法令上甜心花園她仍是他人的妻子,我豈不是圈外人插足?暈倒,真是入退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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