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鳴馬利華系原河南龍馬企業成長有限公司上司服裝廠公司 註冊 地址職工。2003年8月20日下戰書5點放工歸傢路上5點30擺佈行到高村鎮年夜用公司 地址 出租公司西南角墻外時被擄掠皮包不給的情形下,暴徒拿出預備好的尖刀朝我面部頸部小腹部右手指等多處刺傷,致使就地掉血休克,後被美意人報警送到淇縣人平易近病院,因傷情嚴峻又轉進新鄉醫學院第一從屬病院後又轉進河南省人平易近病院醫治。被診斷為5—6截脊髓毀傷高位截癱,已花往藥費10多萬元因無錢繼承醫治,今朝隻得在傢躺著。用飯翻身鉅細便流動等所有餬口需要全由怙恃照料。2003年12月18日經鶴壁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切合一級傷殘,四條完整損失勞動才能。2005年7月4日鶴壁市中級人平易近法院訊斷書訊斷如下:馬利華醫藥費路況費照顧護士費夥食津貼費養分費照顧護士用品費殘疾賠還償付金等共計530848元,於訊斷失效後一個月內付清。
2005年11月21日省高等人平易近法院刑事裁定書下得。維持原判拿著二張法院白條四處找,沒有成果處處踢皮球。2007年4月份中院通知給特困救助款中院履行局局長趙太啟說前提是必需寫拋卻履行申請書,如不寫拋卻履行申請書一分錢也給不瞭你,為瞭給我望病,在逼不得已的情形下隻能不甘心的允許中級法院的在理要求。3萬5千元特困救助款即是530848元的履行款的做法,法院這種分歧理不道德的做法在全世界都深入人心。以是案件不克不及終結,不克不及終結有根據可查。2009年5月6日我打點瞭眼角膜捐募和遺體捐募申請掛號,我的身材將捐募給國傢做研討。2009年5月12日營業 登記 地址 出租我父親接收愛心捐助。2007年5月14日在經濟緊張時我父親打點瞭郵政好借好還存款。由於到中級法院要履行款給我望病,我父親卻於2008年7月9日至7月19日拘留。高村鎮說管我的事,2007年8月9日下的不予受理告訴單。鳴找縣人平易近當局,2008年5月26日下的不予受理告訴單,鳴找鶴壁市中級人平易近法院,就如許踢來踢往。
在萬般無法的情形下,2010年5月2日我和父親上最高法院問問我的這個病還能望不克不及望。高村鎮鎮長徐樹萍派出所副所長王中結和一名幹警到北京往接我,高村鎮鎮長徐樹萍和派出所副所長王中結磋商給我4千元全當我的餬口費,營業 登記 地址鳴我父親打個收到條。歸到傢一個月後,徐樹萍鎮長真雷人,徐樹萍鎮長誣陷我父親巧取豪奪於2010年6月18日將我父親拘留。在拘留期間問我父親公司 登記 地址 營業 地址情形後說:隻要不上訪寫下包管書就放人,之後在斟酌到我父親有高血壓等疾病後寫下包管書不再上訪瞭,取保候審我媽媽作為包管人。2010年7月13日第二次拘留放人。上訪是為瞭給我望病,上訪是要法院的訊斷獲得公證。鶴壁市中院的公章豈非是紅蘿卜刻的嗎?法院的訊斷成瞭一諾千金,中法律王法公法律白條是畫餅充饑。
7年瞭我是怎麼過的這7年,假如中法律王法公法律白條解決不瞭,我就無奈餬口生涯。我將從鄭州黃河年夜橋上跳上來收場我不服凡的平生。以報國傢法令白條恩,以報高村鎮鎮長徐樹萍的誣陷人好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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